财务审计
  工程咨询
  税务审计
  资产评估
  信用评估
  其他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马塍路
            36号3号楼6楼
邮编:310005
邮箱:zjtfhr@126.com
 
    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 >> 新闻中心
   
 
新闻中心
        员工学习之家,生活之家,温暖之家。公司最新消息及具体内容和近期所获得的成绩。员工所发表的关于专业研讨的工作心得和文章等。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5-16 点击数:1444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财政部关于加快发展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发办【2009】56号),促进会计师事务所加强财务管理,优化会计师事务所内部治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我部制定了《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给予印发,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财务管理尤其是总分所之家财务管理的实质统一,是会计师事务所范程度和管理水平的重要标志。各省级财政部门要结合宣传贯彻《会计师事务所财务管理暂行办法》(财会【2010】2号),将会计师事务所实施财务管理情况作为履行行政管理职能的重要内容,在会计师事务所日常管理和年度宝贝时予以重点关注。财政部将会同部分地区财政部门择机组织专项检查评估,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督促、指导我国会计师事务所全面提升财务管理水平。

  【返回】
     
公司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马塍路36号3号楼6楼
电        话:057188839058  88839008  88836180
邮        箱:zjtfhr@126.com
版权所有:
浙江同方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浙江同方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浙江中远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中远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浙江同方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